易燃固体需明火点燃特性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20/6/16 10:32:23 人气:2531
(1)需明火点燃。虽然本项物质燃点较低,但自燃点很高,在常温条件下不易达到,故不会自燃,需要明火点着以后,才能持续燃烧。
(2)高温条件下遇火星即燃。环境温度越高,此类物质越容易着火。当外界的温度高达此类物质的自燃点时,不需明火,就会自燃。
(3)粉尘有爆炸性。该项物质的粉尘因与空气接触表面积大,燃烧速度极快,遇火星即会爆炸。
(4)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品。许多易燃固体与强氧化剂放在一起,在一定的外界条件作用下,会发生剧烈的燃烧反应甚至爆炸,如红磷与氯酸钾(强氧化剂)接触,略加摩擦或冲击立即着火燃烧。利用这个特点,不少混合炸药就是把易燃固体与氧化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.有些易燃固体如蔡、樟脑会从固态直接转化为气态,这种现象称为升华。升华后的易燃固体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,具有爆炸的危险。
(5)遇水分解.易燃固体中有不少物质遇水会发生化学反应而被分解。如硫磷化物遇水或潮湿空气分解,会放出有毒易然的硫化氢(HzS) ;氨基化钠遇水放出有毒及腐蚀性的氨气等.有这种特性的易燃固体总数并不多,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中对具有遇水分解特性的易燃固体都有特别的说明.几种易燃固体的主要危险性。
易燃固体虽很容易发生燃烧,但是若没有火种、热源等外因作用,没有助燃物质(空气中的氧或氧化剂)的存在,是不易发生燃烧。在储运过程中,易燃固体发生燃烧事故都是因其接触明火、火花、强氧化剂、受热或受摩擦、撞击等引起。因此,只要在储运中严格防止上述外因的作用,就可保证其危险品运输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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